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
多重人格障碍是心理疾病的一种,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归类于第一轴的解离症的一种。多重人格具有超过一个(若是 2 个则称为双重人格)的人格存在,就有 如“在一个身体里住着好几个灵魂”。事实上它有过多种名称,在中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CCMD-3)中称为“癔症性身份识别障碍”,属癔症;在 ICD- 10 中称为“多重人格障碍”,属分离(转换)性障碍,在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DSM-IV)中称为“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属解离型障碍。1994 年美 国精神病学会将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定义为该病症的国际统一正式名称。
一、病因
多重人格的产生与童年创伤有密切相关,尤其是性侵害。患者的男女比 1:9可以作为佐证,这或许是女孩比男孩易受到性侵害的缘故。当受到难以应付的冲击时,患 者以“放空”的方式,以达到“这件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感觉,这对长期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如近亲相奸)来说,或许是必要的。
二、临床表现
多重人格的各个亚人格都是各自独立、彼此分开的,一种人格出现,其他人格就自动退场,任何时候,都有一个主要人格占优势,人的行为也就由占优势的人格“值 班”、控制,不会出现“好几个人格争夺控制权的混乱状态”。究竟由哪种人格来支配,完全遵循“哪种人格最适应当时的环境和需要,就启动和出现哪种人格”的 原则。这实际上就是适者生存法则的心理学翻版。如果我们用“变色龙”或者“变形虫”来理解多重人格,也许会更形象、更直观。比如,用比较自信的人格,去应 付具有竞争性的环境;用脆弱、神经衰弱的人格去赢得同情、获取依赖;用画家和艺术家的人格和身份,去应付上层社会等。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多重人格在本质 上,就是一种通过频繁地变换人格,来适应环境的心理现象,是一种适应环境的心理努力。
三、诊断标准
1.符合癔症诊断标准;以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为主,丧失自我统一感,有双重人格或多重人格;
2.对周围环境缺乏觉察,周围意识狭窄或对外界刺激异乎寻常的注意狭窄和选择性注意,并与患者改变了的身份相联系;
3.上述症状必须是非己所欲,发生在宗教或文化背景认可情境中的类似状态之外或系其延伸;
4.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5.排除分裂症及其相关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
四、治疗
多重人格往往由情感创伤引发———特别以童年期的精神创伤为多见。其治疗方法,有格式塔疗法、精神分析法、支持疗法等。但所有疗法都离不开家人、朋友、同事等人长期而耐心的配合。治疗时尤应避免激惹病源。
1.催眠分析要比经典的精神分析更具疗效。
2.当治疗者与多重人格患形成一种良好的移情关系,避免对患当中任何一个人抱以反感或恶意时,治疗最具动力。
3.鼓励各分离的人格之间的内部交流,因为这种内部交流有助于“拆除”置于主体人格和后继人格之间的隔墙。
4.分离人格的产生有些是因为未能满足正常的需要,对此应考虑需要的功能,不能轻率处置。
5.治疗者的责任是帮助患者将后继的人格返回到它们最初的目标上来,以便转移后继人格与主体人格的对立立场。
6.坚决不能操纵或离间主体人格和后继人格,因为这种策略通常会导致治疗的失败。
7.治疗者不能去消除后继人格后继人格一旦形成,它就会强烈抵御企图消灭它的一切努力。因此,治疗者不能去消除它,而应该注重它与主体人格的同一性,设法整合它们,使之像正常的情绪变化那样操作。
8.通过宣泄,把主体人格“诱导回来”,让其对原先无法接受的愤怒、不满、冲动等承担责任,并用更为建设性的办法处理它们。由于诱导主体人格的过程也是发泄后继人格的过程,因此置于两者之间的隔墙便会自动解体,两者的交流得以实现。